广元
图文解读|关于印发《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铝都建设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打造中国绿色铝都为引领,加快实现“集聚百家企业、突破千亿产值”目标,为再造一个“工业广元”提供坚实支撑,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二、支持项目招引。对社会人士或社会机构牵头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并在广元落地的涉铝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社会人士或社会机构牵头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中国制造业企业100强等4类知名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并在广元落地的涉铝项目,再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提能升级。开展企业星级评定考核,根据企业产值、能耗、环保、信用、技术创新等指标,按五星、四星、三星每个等级分别不超过5家、8家、10家进行年度评定,获评星级企业的,给予企业高管和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子女入学、市内景区免门票等政策优待,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和高层次人才,积极向组织推荐参选“两代表一委员”。对地方年经济贡献首次超过千万元(含)的企业,按贡献每千万元给予企业高级管理层10万元奖励。
六、支持研发创新。对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且排名前三的市内企业(单位),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同一奖项有多家市内企业(单位)获得的,按比例分配。对荣获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市内企业(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八、支持企业融资。对首次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成功上市的企业,在原有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鼓励国有担保公司按市场化原则为铝基新材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流动资金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按照企业所付年度担保费用的5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进行贴息支持,以企业在金融机构融资额为基数,按照当期基准利率的1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十、强化人才支撑。支持市内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铝基新材料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对新开设有色金属冶炼和铝精深加工等相关专业的学校给予50万元奖励,对建成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并投入使用的涉铝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在广元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的企业副高级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入选广元“蜀道英才计划”及以上人才称号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在广元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住房成交价的5%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资金额度按照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计算。
本措施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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