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

  成都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魅力广元 - 广元要闻

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训视频会议召开 杨秀彬作专题辅导 邹自景主持并讲话 董里杨凯蔡邦银出席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广元新闻网  点击量:620

广元新闻网讯(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 兰宜谦)4月21日,我市召开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训视频会议。省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杨秀彬作专题辅导。市委书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邹自景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凯,市委副书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蔡邦银出席会议。

会上,杨秀彬围绕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一主题,系统讲解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历史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特征,从切实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能、积极盘活用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抓好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风险防范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理论辅导、政策讲解和实践指导,对领会《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精神、把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精髓要义,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邹自景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是我省农村改革和法治建设的重大制度成果,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法治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学习贯彻,理解把握《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主要内容,提升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增强“三农”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摆在突出位置,分层分类、全域覆盖组织实施,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实现集体财富增值、群众收入增加,有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持续擦亮广元农业“金字招牌”,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联系领导,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乡镇在分会场参会。

责任编辑:石雪芹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 2020 www.gyzrb.com/ All Right Reserved. 广元市驻成都办事处 版权所有      电话:028-87522422

地址:  成都市金房苑西路2号  邮编:610036   E-MAIL:zrq@gyzrb.com或zpq@gyzrb.com

      蜀ICP备170333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