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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本网  点击量:79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服务区域间经济合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夯实驻外机构队伍建设;增强政务联络和信息沟通,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负责市四大班子领导在蓉的政务服务工作,包括接待、联络工作等;做好企业代管工作,开源节流,挖潜创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突出政治主旋律,拓深度、上水平。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工作全过程。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组织建设,实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做好“四责同述”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日常工作始终。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员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和服务,做好在蓉农民工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作用,做深做实驻村帮扶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拓展产业振兴基础,发展壮大特色产业。

2、突出项目主引擎,拼速度、增实效。一是紧盯目标,压实责任。依托广元独特区位及立体交通优势,科学统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健全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合力破解项目落地痛点、难点、堵点。二是创新方式,提升实效。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整合各类招商资源,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推进网上招商。大力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灵活多样的市场化社会化招商,分局“全员参与、全员抓招商、全员抓项目引荐落地”的全员招商。与广元驻蓉流动党委及成都、新疆、陕西、绵阳4个广元商会紧密合作,有效整合利用各地的招商资源、渠道和信息。三是聚焦重点,主动融入。聚焦铝基材料、绿色家居产业集群,紧盯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机械电子、清洁能源等优势产业。积极主动参加省、市、县(区)三级招商平台活动,组织铝基材、家居等专题重点项目推介活动,加强与龙头企业、重点企业、重大行业对接,扭住重点精准发力。

3、突出质量总要求,拓广度、再提升。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及其实施细则,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的政务服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驾驶员管理和教育,不断创新理念,切实增强政务服务保障能力。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细致缜密地做好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增强应变能力,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做好事前跟踪、事中协调、事后落实,确保总体顺畅、优质高效。

4、突出人文总宗旨,升温度、促稳定。配合市群工局坚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信访隐患心中有数,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上访。继续做好与省委、省政府信访分流中心的衔接,做好各类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维稳工作。继续加强与市、县(区)群工局的联系,交流协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各类信访事件。

5、突出效益总标准,提高度、树品牌。加大企业的宣传力度,改进服务方式,完善设施设备,增大市场竞争优势。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在维护好经营秩序的同时,努力降低各项管理成本。牢固树立为客户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与客户间的交流与沟通,以情动人,不断拓展新客户。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市场开发体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事件协调处理能力,实现服务质量大提高,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6、突出规范总统领,重态度、增活力。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秩序,切实转变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坚持实字当头,干字当先,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继续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等各类规章制度。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营造齐抓共管的局面。持续加强干部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打造一流干部队伍。统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动态调整完善防控措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为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预算编报类型为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单位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2年收支总预算685.4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1.0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9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2年收入预算685.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5.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2年支出预算68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41万元,占61.19%;项目支出266.06万元,占38.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5.4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1.0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9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5.4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5.4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69万元,占89.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7万元,占4.23%;卫生健康支出14.48万元,占2.11%;住房保障支出31.33万元,占4.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44.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66.0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其他方面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8.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4.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1.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1.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领导在蓉出行及其他应急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1.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7.39万元,上升3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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