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
8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按照“调度资金保急需,灾情稳定作分配”的应急经费保障原则,根据当前灾情和救灾实际,省财政厅先行向受灾地区专调资金4.2亿元,支持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眉山、阿坝、遂宁、内江、乐山、南充、雅安等地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据悉,自8月11日以来,四川遭遇新一轮强降雨,多地遭受严重损失,全省防汛形势十分严峻,8月18日5时,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防汛应急Ⅱ级响应提升至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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