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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规章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0-06-01  来源:本网  点击量:307

前      言

 

制度建设是机关建设中一项全局性、根本性的工作,对加强机关工作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办事处行政行为,加强改进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出《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规章制度汇编》,作为我们工作行动准则。

制度建设,着眼长远,贵在创新,重在落实。编印《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规章制度汇编》,旨在使办事处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运行有章可循,使机关内部管理更趋合理化、规范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办事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文明办公制度

一、行政办公制度

1、严守作息时间,严格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中层以上干部全天24小时保证手机开机,普通员工工作期间保证手机开机,如有紧急公务需要处理,发现关机影响工作的按旷工1天处理(具体处理方法见《请(休)假制度》相关规定)。

2、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串岗,不擅离职守。

3、严格履行其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办公室职能及各科室职责分工,熟悉和精通本科室业务。

4、凡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5、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对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它部门。

6、各科(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办公室每周五定期组织一次办公区卫生检查。

二、公文办理制度

1、上级来文、办事处发文及来往的重要公文,都需经办公室收文登记、编号。

2、上级来文及来往重要公文,由办公室登记后贴上文件处理传阅笺,送主任签署意见后转有关部门和人员传阅和办理。

3、对传阅处理的文件凡属领导催办的,办公室应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属有关部门办理的,应及时催办归档。

4、办公室定时做好文件的清理及归档工作,如发现文件缺少应及时追查。

5、办事处发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执行,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发文按照拟稿-签发-复核-印制的程序办理。拟稿人起草后,交办公室主任一审、分管副主任二审后,送主任审签。主任审签的文件由办公室复核后印制,所有文稿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6、领导签发的文稿,要及时登记、编号,送文印室印制,印好的公文,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用印和分发。

三、办事公开制度

1、公开要求。

⑴、各部门对凡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工作,都必须公开有关政策、办事过程和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⑵、将公开办事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作为评选创优的重要条件。

2、公开形式。

⑴、办事处网站发布;

⑵、印发文字材料;

⑶、召开有关会议。

3、公开内容。

⑴、公文公开。办事处以及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公文,除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布。

⑵、会议公开。办事处的会议,除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布,发布简讯上网。

⑶、职能公开。公布办事处职能和各部门职责。

⑷、人事公开。干部晋升,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评优选先等应及时公开。

⑸、财务公开。严格财务管理,年底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全年通报财务运行情况。

四、告诫制度

1、为加强对办事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工作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积极预防发生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告诫是指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施行)》、《公务员法》以及办事处廉洁勤政、工作纪律等制度并构不成纪律处分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纠正的一种措施。

3、实行告诫制度坚持教育优先、预防为主;坚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

4、办公室和各部门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以及接待群众来访或在干部考评、工作调研中发现直接管辖范围的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给予告诫。

⑴、在执行中央关于改革开放和其他重大方针政策及党的决议中,一时思想不通,随意散布不同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

⑵、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个人负有责任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的。

⑶、在公务活动中不执行接待、收受礼品等有关规定的。

⑷、利用职务、岗位上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情节轻微的。

⑸、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

⑹、超越职权,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完不成岗位工作任务,工作失误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⑻、工作中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

⑼、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称职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的。

⑽、无视机关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的。

⑾、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缴党费的。

⑿、其他需要进行告诫或应予以制止的行为。

5、告诫教育由办事处党支部及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进行告诫。

6、党支部、办公室和各部门应随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实施告诫中的有关问题。

7、实施告诫教育应个别进行,指派专人与告诫对象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并做好记录。

8、被告诫的工作人员,虚心听取帮教意见,认真吸取教训,纠正错误。

9、在实施告诫过程中,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办事处主任报告。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到统收统支,精打细算,励行节约。

一、办事处所有收入归办事处财务科统一管理。财务室对下属经营部门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管,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监管情况,以提高透明度。

二、各经营部门应上缴的各项收入,应做到票据相符,如发现有虚报、瞒报截留、公款私存和设有“小金库”等现象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下属各经营部门的经营性支出(维修费、水、电、气,办公、业务接待、低值易耗),按年初核定的标准执行,标准内支出可实行先支出后补办相关手续,超出标准外支出,由企业负责人报分管副主任,分管副主任提请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

四、 因工作需要借支的,金额2000元以内(包含2000元整),由经办人填写借支申请单,报分管副主任签批,2000元以上必须经主任审签。借支后应及时了清借款,做到旧帐不了,新帐不借。职工因私原则上不能在单位借款。遇特殊情况需在总台借支现金,须经主任或副主任同意,经办人出具借支手续,总台凭借支手续与财务室交接。

五、 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接受财务、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防止建立帐外帐。

六、 财务状况实行月报制和年报制。由财务科每月第10个工作日将上月的收支情况明细表报主任和副主任。年报于新年的1月20日前完成。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二、行政办公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发放、统一报废。在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本着勤俭办事的原则,加强计划、技术和经济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益。

三、办事处全体职工要自觉爱护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责令赔偿损失。

四、严格采购制度。

1、凡需添置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或使用超过1年以上的物品属固定资产),各科室根据实际需求必须填制《办公设备购置申请表》,由办公室签报意见,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审核,提交办事处主任批准后,由办公室按规定采购并做好登记手续。

2、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按照办公用品的使用消耗情况,由办公室相关责任人适时采购。严格入库登记,由相关责任人在《办公用品入库登记薄》上如实填写接收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数量,并签字备案。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以及日常各项费用的开支,一律应出具书面正式发票,经手人签字,财务审核,分管副主任审批,主任审签。

五、严格申领手续。固定资产物品的申领,属于申请更换的,必须交旧领新;属于申请添加的,按采购程序办理。低值易耗物品的领取,由各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办公物品领取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并办理相关手续;各科室正常消耗的电脑耗材(如墨盒、硒鼓等),由科室提出更换申请,办公室按实际需求办理。

六、严格发放标准。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明显超出常规的低值易耗品申领,领取人应作出解释,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数量;违反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或人为造成办公用品损坏及浪费的,当事人要向办公室主任做出解释并照价赔偿。

七、坚持勤俭节约。提倡办公耗材再利用;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大头针、曲别针、笔杆等要反复使用;复印纸不得用做草稿纸、包装纸使用;纸张要双面利用。

八、使用固定资产有下列情况,由使用部门向办公室提出报废申请,经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审核,提交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1、使用期已满,且已丧失使用效能。

2、技术落后已无使用价值。

3、试用期未满,但维修费用太高无修复价值。

4、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损坏而无法维修(人为原因损坏的承担相应费用)。

九、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根据领取消耗情况,办公室年底进行一次盘点核对,并将固定资产消耗使用情况及各科室低值易耗品的领取使用情况,报分管副主任及主任审核。对于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

十、办公室要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明细帐,防止国有财产流失或挪作他用,单位因工作需要配备的贵重物品原则上由办公室保管。其他科室如需使用,必须同办公室履行借用手续,用完后及时归回办公室。

十一、加强帐实管理。财务科要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在干部调动、岗位变动以及离退休时要进行设备清点、移交。财务科每年年末要会同办公室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每年盘点情况应提交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审查,然后向办事处主任汇报、告知。

 

 

请(休)假制度

 

请(休)假包括:病假、事假、探亲假、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

一、请假程序

(一)、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包含1天),填写休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包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呈报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签字批准,3天以上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呈报办事处主任签字批准。

(二)、部门负责人请假需填写休假申请单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签字呈报办事处主任批准;办事处副主任请假直接报告办事处主任批准。

(三)、请假人1天以上(包含1天)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应及时补办,无假条,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二、病(事)假及旷工的处理办法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1、一般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二)、一般病假,3天以上10天以内(包含10天)需持医院病情证明休假,不作经济处罚;超过10天按天数扣发津补贴(月出勤天数为20.9计算)。

(三)、全年累计事假10天以上按缺勤天数扣发津补贴; 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扣发1个月津补贴及30%的年度目标奖金;超过2个月不予批准。

(四)、旷工按天数扣发工资及津补贴ɑ天以上(含3天),无全年年度目标奖金;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予以辞退。(部门负责人明知不报一经查实负连带责任,部门负责人如遇职工因急事电话请假,必须报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备案。)

(五)、病假3个月以上,事假15天以上,旷工1天以上,取消当年评选先进个人资格。

(六)、公休假未休需请病、事假的先休公休假。

(七)、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一律安排补休。

三、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一)公休假。

1、根据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分别确定: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5天;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公休假假期。

公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待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公休假待遇:①、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②、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③、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④、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②、③、④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公休假。

2、参加党校学习、培训、进修以及各类学习1年以上的职工,当年不享受休假。参加函授学习的职工如因听课,考试复习或调查研究、撰写论文而告假,其请假时间等于或超过本人应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

3、公休假期间工资、津补贴不变。

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每年1月和12月不安排职工休假。

(二)、探亲假。

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符合两地分居条件的,每年探望1次,假期为30天,含双休日。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符合连续工龄满5年,工作地离父母居住地100公里外的,每年给假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2年合并休假45天,含双休日。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符合异地居住100公里外条件的,每4年给假20天,含双休日。

4、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往返路费可凭据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可凭据由单位报销。

5、探亲假工资、津补贴不变。

(三)、婚假。

1、按婚姻法履行手续,实行晚婚的(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各推迟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在原规定3天休假的基础上,增加10天,共计13天,法定假日不合并计算,婚假期间,工资、津补贴不变。

2、双方不在一个城市工作的,可根据实际路程,适当给予往返时间,路费自理。

(四)、产假。

1、实施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15天。产假期间工资、津补贴不变。

2、男职工在配偶生产期间(仅限于晚育者),给予休护理假15天。

3、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五)、丧假。

员工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假期5天。法定假不合并执行,丧假期工资、津补贴不变。

 

 文书、档案、印章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

一、 归档范围

1、上级重要公文及来往重要公文必须归档。

2、自建文书,包括:单位的工作计划、总结、各类奖惩材料及所有盖有办事处公章的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归档。

3、各类统计报告,尤其是固定资产登记情况,基本建设情况及各类合同必须归档。

4、文书、档案一般不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用时,应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经办人办理借阅手续,并做好保密、登记工作。

5、借阅者不得在档案上作任何标记符号。不准撕毁、涂改档案。

6、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来本单位查阅档案,需凭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原则:专人管理,谁管理谁负责。

1、单位现有8枚公章及2枚法人代表印章归属以下科(室)指定专人管理: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中共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支部委员会”、“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办公室”、“成都广元宾馆”印章由办公室管理。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工会委员会”及2枚法人代表印章由财务科管理。

“成都市荷花池市场第一十四交易区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荷花池市场第十四交易区市场管理科”、“成都市荷花池市场第十四交易区”印章由市场科管理。

“中共广元市驻蓉流动党员管理委员会”印章由驻蓉流动党委管理。

2、使用程序:

⑴、办事处印发的所有公文、报表、证件等需使用印章的,必须报经办事处分管副主任、主任同意。

⑵、使用印章原则上在单位内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单位以外使用时,必须报经办事处主任同意。

 

接  待  制  度

 

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节约从俭、服务周到、诚恳待人、热情大方的原则搞好接待。

二、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原则上实行对口陪同。

三、食宿原则上在办事处下属的内部餐厅和广元宾馆安排,特殊情况需在外安排食宿的,必须报经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

四、接待范围及标准。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以上的领导,办事处全程接待。

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副秘书长含两办副主任、处长、人大政协专委会主任,由办事处出面宴请一次,市委、市政府上述人员其余费用由办事处承担,市人大、市政协上述人员其余费用自理。

3、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副厅级以上领导的秘书、驾驶员,住宿免单,用餐按每天30元标准执行。

4、市委办、市府办其余工作人员,住宿免单,用餐自理。

5、市人大、市政协其余工作人员费用自理。

6、市级机关各部(局)主要领导,各县区书记、县、区长,县(区)委、政府办主任,宴请一次,其余费用自理。

五、接待程序。

(一)办公室接到接待信息后,要按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指示迅速向宾馆下达接待通知单。通知单内容包括来客姓名、人数、时间、餐标、房间数量及其它相关活动。

(二)待来宾到达餐厅20分钟前做好餐桌布台、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和摆放、酒水、菜品等相关准备工作;宾馆提前20分制作好房卡,并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接待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全程参与。

(四)接待完毕,经手人需及时对帐并签订确认。

六、经费结算方式。

实行一月一结,并严格审核报销制度。办公室对当月接待情况作统计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任审签,方可报销。结算单填写不完备、不真实的,不予报销。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办事处所有车辆在办事处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协调,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

    (二)、车队负责人应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协调工作,认真落实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行车“十不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技能学习。要忠于职守,严守秘密、服从安排,确保用车及时到位,行驶安全。

(四)车辆造册登记管理,一车一档,详细记录车辆有关情况。档案内容包括:车辆购置年限及保险费、养路费、年检费缴纳的时间,行车记录、车辆维修、加油及车辆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车辆调派

    (一)、负责保障办事处领导工作用车。    

    (二)、统筹安排办事处其它科室工作用车:

    1、城区范围内用车。由用车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用车,并告知行车路线和时间。

2、长途公务用车。领导用车驾驶员应提前一天将行程和时间通知办公室;科室用车由科室负责人填写长途用车派遣单,经科室分管的办事处副主任审批同意后,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安排车队负责人根据车辆情况进行派车。

3、办公室节假日值班用车,由驾驶员轮流值班。值班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保证通信24小时畅通,确保随叫随到。     

4、车辆外出时用车人为安全责任人,若因用车人原因,随意改变行驶路线,发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一律由当事人负责。

    5、车辆调换使用。办事处领导因工作需要调换车辆时,原则上驾驶员随调,驾驶员不得私自随意调换车辆。确需调换驾驶人员的,车队负责人必须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请示,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6、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该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三、车辆维修和保养

1、车辆按规定要实行定期、不定期和换季保养。

⑴、不定期保养:根据车辆状况和行驶里程要随时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⑵、定期保养:车辆行驶5000-7000公里,进行“一保三清”工作;行驶30000公里的,进行一次二保。

⑶、换季保养:根据季节转换,对车辆实行季节前保养,一般每年两次。

2、重大活动和长途出差车辆保养。做到出场前检修、途中检查、回场后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车辆维修,应由驾驶员本人申请,填写“维修通知单”,由车队负责人确认,报办公室负责人及分管副主任审核呈办事处主任签批后,驾驶员到指定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确保故障及时排除,确保不带故障行车,确保无故障车。

    4、车辆大(中)修要成立鉴定小组,办事处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副主任、车辆负责人任副组长,驾驶员为成员,负责车辆维修鉴定工作。

    5、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人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下报车队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人确认,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审核呈办事处主任签批后维修,因特殊情况无法当时请示报告的,须经乘车领导同意并签字证明,方可报销维修费用。

6、车辆大(中)修建立车辆维修台帐,对车辆维修地点、时间、更换主要机件及费用进行登记,对更换的主要旧机件由办公室验存,定期处置。

7、办公室应妥善保管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处置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和消耗、年审台账,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辆行驶、驾驶有关证照,并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年审等事宜。

8、凡未按车辆维修程序办理,擅自找点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车辆经费管理

1、用油标准:车辆燃油标准按公里核算。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下,按出厂耗油标准增加3公升/100公里ɓ万公里以上在原基础上递增1公升/100公里ᜠ万公里以上再递增0.5公升/100公里。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车队负责人报告。

2、市区内外用油均按一车一卡,定点凭卡加油。

3、驾驶员出差报销票据及公里数补助由车队负责人确认、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4、凡超过核定合理用油量5%的,驾驶员要向车队负责人作出解释;超过10%的,要书面说明理由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及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超过20%的,报办事处主任并组织对该车用油情况进行重新核定。

五、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按年度对驾驶人员全年的工作服务态度、 完成任务情况、行车公里数、行车安全、节约油料材料等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并按照一定比例选出年度先进工作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奖励。

   (二)驾驶人员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三)驾驶人员因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四)驾驶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赔偿5%的经济损失;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赔偿5%的经济损失费外,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五)驾驶人员擅自作主,自行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凡私自将车辆零部件拆换后赠与他人或变卖的,经单位查实,除按配件价格从本人工资中扣缴外,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六)驾驶人员不服从调度或通讯不畅通,影响工作的,第一次由车队负责人口头提醒并登记备案,同时抄报办公室,第二次由办公室书面告诫并登记备案,同时抄报分管副主任;第三次报办事处主任作待岗处理,招聘人员解除合同。

(七)驾驶人员不遵守交通规则,违反操作规程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交通事故和车辆损坏,交警部门明确责任50%以上,驾驶证被扣12分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招聘人员解除合同。

(八)驾驶人员不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九)驾驶人员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注:行车“十不准”:不准开英雄车、不准开赌气车、不准开霸王车、不准无证驾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带故障行车、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违章停车、不准驾车时接听手机、不准私自将车借与他人。


会 议 制 度

 

办事处会议本着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的分别召开主任办公会、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全体职工大会。开有实质内容的会议,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内部会议均在广元宾馆会议室召开。

一、主任办公会由主任主持,办公室记录。主要是学习重要文件,传达会议精神,讨论重要事宜,决定重大事项。

二、全体职工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办公室记录。主要是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总结安排、布置办事处重要工作,评选先进及其他需全体职工参加的会议。

三、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作好记录。学习、座谈、讨论相关重要文件,重要政策、重大方针,传达上级党委重要指示,交心谈心。

 

学 习 制 度

 

一、全体职工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全面系统地学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大政方针和办事处相关的企业经营管理,招商引资、政务接待。

二、办事处职工学习分集中学,自学和外出参观考察三种方式。

三、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1次,由办公室收集资料分管副主任主持。全体职工记录,每年笔记数不少于5000字。集中学习时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并每季度调阅职工学习笔记。

四、鼓励职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搞好自学,有条件的同志要呈报参加学历教育,参加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的,单位可适当给予一定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教育是指机关干部非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

2、办事处机关干部经批准参加在职学习的享受学费补助,学费报销50%。其它费用如报名费、辅导费、教材费、证书费、差旅费、食宿费、答辩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3、选择与本职工作对口或相关的专业,体现学用一致的原则;

4、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应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五、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参加学习的需提前一天给主管科(室)报告,由主管科(室)告知办公室。

 

信访维稳管理制度

 

一、原则

信访维稳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按照党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事实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主权利;分级负责、归口处理;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信访维稳劝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日常具体工作由办事处办公室负责承办。

遇到有较大规模到省上访事件,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均为小组成员,按照办事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依法、有序、高效开展工作。

(二)、强化工作对接。

1、主动到省委、省政府信访处了解、联系工作。

2、主动与市群工局派省驻点的群工局同志联系了解情况。

3、与各县区群工局联系了解上访动态,进行交流沟通。

4、与市群工局相关科室联系,了解各县区抽派到省委、省政府信访部门驻点工作人员情况,加强与相关人员的衔接沟通。

5、每年4月、10月初对上一季度上访劝返工作总结,及时查漏补缺,增添针对性措施。

6、每年7月初与1月初分别对上半年与全年上访劝返工作作出总结。

(三)、严格劝返程序。

1、办事处无论是谁接到第一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做到行动及时,信息准确。

2、上访劝返工作牵头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一是了解上访人员聚集地点;二是了解上访人员数量;三是详细记录信访办通知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报告办事处信访维稳领导,迅速安排和组织相关成员前往现场,做到态度和蔼;四是遇到群体性上访,第一时间报告办事处有关领导,并及时与市、县(区)群工局联系,是留住成都还是及时送回当地,还是由当地组织派员接回,根据领导指示开展工作。

3、在劝返现场积极主动配合省委、省政府信访办以及省级相关部门对上访人员进行引导、劝说、解释,劝其先到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联系的食宿地点,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做好衔接沟通和协调,确保社会稳定。

4、经反复劝解、引导、解释无效,要采取适当措施,努力将上访人员带离现场,减少影响。

5、对重大、紧急上访事件,力量不够时,要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同时请求省委、省政府信访办以及省级相关部门协调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带离现场。

6、对缠访人员或群体性上访人员,要注意采取适当方式收集好有关证据,备有关方面查用。

7、对临时带回办事处安置点的上访人员:一是将上访人员统一集中安置,安排好食宿;二是劝阻上访人员不要离开集中食宿地点,同时做好安全工作;三是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四是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要防止倒流重访,酌情并请示办事处领导同意后解决好返家车费。

8、交接工作时要交接得快,甄别得当,移交得全。

9、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信访劝返工作中应恪尽职守,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违法上访人员,要敢于处理、善于处理,依法处理。

驾驶人员要严格执行办事处日常值班与节假日值班等有关制度规定,根据办公室的统筹安排,积极参与上访劝返工作,做到快捷、细致、安全。

10、对上访人员处置结果及时向办事处领导及市群工局领导汇报,上访人员来办事处所产生的食宿等费用,接收单位不能解决的,由办事处承担。

11、上访工作结束后,做好记录。一是受理时间(接受任务及上访人员来蓉时间);二是被接者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或工作单位;三是我办信访处置人员的姓名;四是上访人员反映的主要问题及他们的要求;五是处理结果;六是移交上访人员时,要请接收人员在情况报告(说明)上签字备案。七是登记者姓名。登记后要送领导批阅并归类整理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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